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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下半年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本文由:   编辑于:2013-07-27

   为了做好我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现将2013年第三次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电脑)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共有《初级会计电算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三科,全部实行电脑考试,当场显示成绩。初次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报考三科;对本次考试之前已经取得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按照2010年起我市实行考试累进合格制的规则,可报考三科中未合格的科目,这是我市实行考试累进合格制的较后一次考试。

  重大提醒:2012年12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考生报名考试必须一次性报考三科且全部合格,才能到所在区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于我市之前采取单科合格成绩滚动计算方式,为了做好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衔接,经请示财政部,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有单科合格成绩滚动计算有效截止日为2013年12月31日。即本次为本市实行考试累进合格制的较后一次考试。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三、网上报名办法

  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 http://gd.whrhkj.com/onlineapply.html,考生须严格按报名要求及网站提示认真填写本人信息并选择报考科目。

  重大提醒: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内容,一经打印考生缴款通知单,请不要修改在线报考中的任何信息,也不要再点击“保存报考信息”按钮,否则会重新生成缴款通知书导致报考确认不成功。

  (一)报名材料:1.居民使用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士用“港澳台身份证”,外籍人士用“护照”,现役军人为“军人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2.打印的《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生信息表》。

  (二)考生网上报名前先到具备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条件的照相馆照相,必须向照相馆说明是用于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由照相馆上传照片信息后领取《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数码照相回执》(须是一年内照片)。

  (三)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报名网址:http://gd.whrhkj.com/onlineapply.html或https://acc.szfb.gov.cn/,认真阅读报名页面的提示信息。按提示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及报名信息(请考生正确选择考试区域和本次考试所要报考的科目);注意填报的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必须与考试时出示的证件一致。

  (四)填写报名信息时,请输入相片回执上的ID编码,并仔细核对输入数码相片回执编码后系统显示的相片是否为本人。具体操作可参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网站,“会计管理”专栏通知公告中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数码相片认证说明》(2008-08-26)。

  (五)网上填报信息完毕后,打印《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生信息表》(无需加盖公章)。

  (六)2012年起,我市无纸化考试考务费采用财政非税系统缴交,考生必须凭报名网站打印的缴款通知书,在缴费后再亲自携带资料到确认点现场进行确认并上交资料。缴费方式有:1.持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柜台缴费;2.在建设银行或平安银行网上平台直接支付(缴费时必须根据缴费通知书填写备注栏信息,否则会导致缴费不成功)。本次报名缴费不接受网上转账。

  (七)考试报名不得或团体报名。考生务必保存好《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生信息确认表》,以便打印准考证使用。

  考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工作人员可以要求报名者提供验证证明,如发现假证件,没收其假证件,取消其当次报考资格及此前成绩并记录在案。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20日上午9:00至8月9日下午4:30。

  (二)本次考试报名由深圳会计进修学院和宝安区会计培训中心负责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8月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五、考试收费标准

  (一)考试报名费为:65元/科(收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182号文件和粤价函[2010]131号文件);

  (二)在线报名、现场确认均完成后方为本次报名成功,报名收费完成后不予退还。

  六、考试用书和培训

  2013年我市启用财政部统一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该题库考试范围和命题依据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09]10号)印发的大纲为准。考生可采用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编写,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初级会计电算化》(用友版)、《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作为教材,考生可以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任何培训机构不得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会计学会、深圳市各区财政局的名义举办培训,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机构及负责人的责任。

  七、考试时间和方式

  深圳市2013年第三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于2013年11月6日起举行,每个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参看准考证。考生可于2013年9月27日起凭考生身份证在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无需再加盖公章,考试时与有效身份证同时使用。具体打印方式请留意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网站(www.szfb.gov.cn)中会计管理专栏页面的“通知公告”。

  考试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实务操作题等。考试实行无纸化,通过考点电脑答题。各科考试时长各1小时,均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考试。

  考生信息修改及遇特殊事件(孕产时间或其他考试时间冲突)需调整考试时间事宜,必须于2013年10月16日前提交完成,2013年10月16日(含当日)后不接受任何修改申请。

  八、考试合格后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程序

  考试全部合格后,考生可以登陆原报名系统查询、打印成绩。2013年12月20日起,考生可到各区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者,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区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可以向深圳户口所在地的区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暂住人员,携带深圳市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在区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可在网站https://acc.szfb.gov.cn/上0元下载,原件1份);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3.有工作单位的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原持有深圳市颁发《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交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2011年6月1日以后取得的由电脑自动记录)。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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